1、一,《公务员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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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3、因此,晋升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应当担任科员级职务三年以上,科员的任职时间不包含公务员试用期。
4、二,《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第十九条规定:晋升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资格;晋升乡科级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应当符合下列资格条件:(一)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二)晋升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的,应当担任副乡科级职务两年以上;(三)晋升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的,应当担任科员级职务三年以上;(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五)其他应当具备的资格。
5、第二十条规定晋升综合管理类非领导职务须具备下列任职年限条件:(一)晋升巡视员职务,应当任厅局级副职领导职务或者副巡视员五年以上;(二)晋升副巡视员职务,应当任县处级正职领导职务或者调研员五年以上;(三)晋升调研员职务,应当任县处级副职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四年以上;(四)晋升副调研员职务,应当任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或者主任科员四年以上;(五)晋升主任科员职务,应当任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或者副主任科员三年以上;(六)晋升副主任科员职务,应当任科员三年以上;(七)晋升科员职务,应当任办事员三年以上。
6、扩展资料公务员晋升职务,应当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文化程度和任职经历等方面的条件和资格,在规定任职资格年限内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公务员晋升职务,应当逐级晋升。
8、特别优秀的公务员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或者越级晋升职务。
9、破格和越级晋升条件和程序另行规定。
10、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二)组织考察,研究提出任职建议方案,并根据需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酝酿;(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四)按照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11、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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