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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1.5亿中央财政资金支持湖北供销试点 农民请“田保姆” 政府发补贴
湖北日报讯(记者陈莉霖)监利、随县、襄州等50个试点县(市、区)的农民,请“田保姆”的服务费将由政府补贴。8月5日从省供销社获悉,中央财政拿出14902万元支持湖北试点,2023年度全省供销系统将完成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不低于211万亩。这是中央财政首次真金白银支持我省供销系统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旨在探索基于长江流域特点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南方模式”。
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采取“先服务后补贴”的支持方式。近日,省供销社印发实施细则,详解23条补助标准和申报流程。
炎丰农业在随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处于“龙头”地位
政策聚焦粮食作物和大豆油料等重要农产品生产,支持开展“耕、种、防、收”4个环节全程托管服务。项目试点县市区根据本地区实际合理确定补助标准。严格资金用途,补助资金不得直接发放给农户个人,不得用于购置设施装备、安装作业监测终端、建设信息化平台、列支工作经费和培训经费、发放普惠性补贴。同时,针对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为自身流转的土地提供服务”“相互服务”两种情形不得纳入补助。为引领小农户融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解决小农户规模化生产难题,安排服务小农户的补助资金占比不得低于60%,补贴标准不得低于服务规模经营主体的标准。
“聚焦服务粮食安全,财政将大力支持供销社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推进。”省财政厅农业处处长靳炜峰表示,财政补助重在培育服务市场,鼓励支持社有企业和服务组织积极参与我省农业社会化服务,将充分发挥供销系统服务“三农”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打造“农资+农服”“三产融合”供销服务链“一张网”,促进“农民增收、市场保供”。
今年12月底前,试点县市区供销社将负责完成本地区项目验收,验收结果报同级农业农村部门和省供销社。
【来源: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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