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碧江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深夜出击,在贵阳市某小区成功找到被执行人黄某,凌晨4点,在执行干警将其拘传到碧江法院之后,被执行人认识到了错误,主动履行全部义务。
据悉,碧江区法院受理某金融消费有限公司申请强制执行黄某仲裁裁决纠纷一案,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材料,但是黄某却以各种理由逃避法院执行,近日突然接到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称被执行人在贵阳市某小区,执行干警迅速出警,在该小区成功找到该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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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几千块钱而已,你们至于大半夜把我从家带走吗,我不是不想还,是真没钱还。”在被执行人黄某家中,黄某态度仍然十分抗拒,始终坚称自己无力支付尚欠申请执行人的4000余元借款。在多次劝说无果后,执行法官决定连夜将其拘传到法院做进一步调查。在司法拘留的强大威慑之下,被执行人一次性向申请人支付了余下的4790元。
在此,碧江法院告诫各位被执行人:第一,如果收到了法院向你制发的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请不要选择无视和逃避,尽快与法院取得联系,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或如实报告财产;第二,如果你未按执行通知书履行义务,法院将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例如查封、冻结、划拨、提取、扣押、拍卖你名下的财产,或者强制你迁出房屋、退出土地等;第三,如果你短时间内无法完全履行完毕所负义务,请积极与申请执行人和法院联系,说明履行意愿和拟采取的履行方案,达成一定期限的执行和解协议并按照协议履行。如果你按照上述所说的主动履行完毕所有义务,那么你的角色到此结束,我们将依法予以结案。
但如果你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和解协议,那么你将获得一个新的身份——“失信被执行人”。此时,法院可对你或者你公司(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并采取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和限制出境等强制措施,同时通过各级相关部门依法进行联合信用惩戒。
如果你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令,且经采取罚款或者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或者有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拒不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或者拒不迁出房屋、退出土地,与他人串通,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虚假和解等方式妨碍执行以及暴力抗法等行为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法院将依法将你以涉嫌“拒执罪”移送公安机关侦查。此时你又有了一个新的身份——“犯罪嫌疑人”,并随着刑事程序的推进,变成“被告人”,甚至被判处刑罚变成“犯人”。
无论你躲在何处,你的财产藏在哪里,对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我们决不姑息。同时,“执行法网”已经布下,时间再久,我们都会坚决执行!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安慧芳
编辑 白春霞
二审 安慧芳
三审 朱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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