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安徽省政府印发《安徽省口岸建设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5年)》。未来几年,全省将着力实施优化口岸布局、口岸基础设施现代化、口岸大通道建设提升、口岸智慧化建设提升、口岸经济培育提升、口岸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等“六项行动”。到2025年,初步建成“口岸体系健全、功能配套完善、服务优质高效、集聚辐射力强”的现代化口岸体系。
(一)优化口岸布局行动。统筹规划,科学布局,构建功能完善、通畅便捷的“一核一带多节点”口岸体系。
1﹒加快合肥口岸枢纽核心建设。大力推进合肥航空口岸、合肥水港、合肥国际陆港建设,打造合肥国际航空货运集散中心、合肥江淮联运中心、合肥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强化合肥区域航空枢纽和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功能,加强与省内外口岸(场站)间的联动衔接,基本建成辐射全省、连接全国、面向世界的高水平、高能级开放口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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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快建设高水平开放的沿江口岸带。推动沿江水运口岸有效整合、优势互补、错位发展,加快推进芜湖、安庆、铜陵、池州港口岸获批港区扩大开放和马鞍山港口岸郑蒲港区建设,深化与上海、宁波、太仓等重要港口合作,协同打造长三角世界级港口群,不断拓展我省水运口岸的国际物流通道。加快芜湖专业航空货运枢纽港建设,推进池州机场、芜宣机场申创开放(临时开放)航空口岸。
3﹒加快推进多节点口岸(场站)建设。完善拓展黄山机场航空口岸功能,推进阜阳机场申创开放(临时开放)航空口岸。有序推进蚌埠、阜阳、淮南、宣城等铁路场站、水运港口加快建设。
(二)口岸基础设施现代化行动。对标先进,多元投入,高起点、高质量推进口岸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改造升级口岸存量基础设施,有效提升口岸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
4﹒口岸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工程。合肥口岸枢纽核心重点推进合肥新桥国际机场扩建工程、合肥国际陆港项目、合肥派河国际综合物流园港区项目、合裕线裕溪一线船闸扩容改造、合肥电子化学品检测实验室等重大项目建设。沿江口岸带重点推进安庆港口岸长风港区和皖河农场港区、铜陵港口岸江北港区、池州港口岸江口港区和牛头山港区等扩大开放项目建设,加快推进芜湖港朱家桥外贸综合物流园区一期码头、芜湖长江LNG内河接收(转运)站项目码头、马鞍山港郑蒲港二期、郑蒲港新区水铁公联运物流枢纽中心、铜陵港江北港区铁水联运枢纽一期、池州机场改扩建、芜宣机场改扩建等重大项目建设。其他区域重点推进阜阳机场、阜阳港、蚌埠新港扩建工程和阜阳铁路国际物流港、淮南江淮枢纽港、淮南国际内陆港、宁波舟山港宣城国际内陆港、宣州港综合码头二期工程等重大项目建设。
5﹒口岸设施设备改造升级工程。加快口岸(场站)检验检疫设施设备、快筛查验室、医学排查室、隔离留验室、快速检测室以及其他功能用房的改造升级,满足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要求,提升口岸公共卫生核心能力。航空口岸重点建设完善国际货运基础设施、边防检查、查验场地及相关设备,优化改造国际出发流程,推动实现安检前置;水运口岸、铁路场站重点加强国际集装箱场站、查验场地、海关监管仓库、检疫处理区和智能化围网、卡口、集装箱检查系统等配套设施设备建设。加快推进水运口岸码头配套锚地、岸上接受处置、污水管网连接等配套设施建设。
(三)口岸大通道建设提升行动。以合肥口岸枢纽核心、沿江口岸带为重点,兼顾其他口岸(场站)需求,加强与沪苏浙口岸战略合作,巩固提升现有通道功能,着力开拓新通道,形成全省口岸互联互通、连接全国、通达全球主要口岸的通道体系。
6﹒水运口岸大通道建设工程。巩固完善“一核两翼”集装箱运输体系,统筹沿江港口集装箱航线资源,加密芜湖—上海直达航线,拓展合肥—芜湖、安庆—池州—铜陵—芜湖支线。加强与长江中上游港口航线合作,提升集装箱集疏运能力,将芜湖港打造成为长江下游集装箱转运中心。支持蚌埠建设淮河流域集装箱航运中心,开通蚌埠—宁波集装箱航线,常态化运营蚌埠—上海/太仓/连云港、周口/漯河—阜阳—蚌埠等集装箱精品航线。开通江淮运河集装箱航线,丰富“港航巴士”航线网络。谋划开通我省沿江水运口岸直达周边国家或地区的国际海运航线。
7﹒空运口岸大通道建设工程。以合肥新桥国际机场、芜宣机场为主,其他支线机场为辅,与国际枢纽机场建立货运联盟,积极参与长三角世界级机场群协同发展,构建高效通达的国际国内货运航线网络体系。打造合肥国际航空货运集散中心,力争每年新增3条以上国际及地区全货机航线;到2025年,开通国际及地区客运航线20条以上,力争国际及地区旅客吞吐量达到140万人次,国际航空货邮呑吐量达到14万吨。加快推进芜湖专业航空货运枢纽港建设,到2025年,完成枢纽港机场改扩建一期工程和京东二期转运中心建设,力争开通5条以上国际全货机航线、国际航空货邮呑吐量达到12万吨。推动航空口岸与相关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总部深化合作,加快发展国际邮政快递业务。
8﹒陆运铁路场站大通道建设工程。加快推进合肥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大力实施“合肥中欧班列+”战略,优化整合全省资源,科学规划班列路线,将合肥中欧班列延伸至省内有需求的城市,着力拓展合肥中欧班列的线路、站点和覆盖面。深化我省与新疆、内蒙古自治区口岸(场站)间交流合作,稳定开行经霍尔果斯、阿拉山口班列,进一步开拓经二连浩特、满洲里等班列。积极融入西部陆海新通道,依托中老铁路,开行合肥—老挝万象、越南河内等班列,大力拓展提升我省与东盟经济区的国际物流通道。
9﹒多式联运建设提升工程。深入实施国家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到2025年,创建省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30家左右。加强铁海联运,大力拓展安徽东向上海、宁波港出口美洲通道,南向广西钦州港出口东南亚、非洲通道,北向青岛、连云港出口日、韩通道。鼓励大型工矿企业与铁路物流基地、港口等密切合作,推动煤炭、矿石、粮食等大宗物资中长距离运输“公转水”“公转铁”。力争我省集装箱铁水联运量每年增长15%左右。推动沿江水运口岸与上海、宁波、太仓港加强合作,提升水水联运效率。
(四)口岸智慧化建设提升行动。坚持需求牵引、应用至上,落实国家口岸信息化建设规范,对照沪苏浙,全面推进智慧口岸建设,到2025年,口岸智慧化水平基本达到沪苏浙口岸水平。
10﹒口岸信息化改造升级工程。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北斗、智能审图、第五代移动通信(5G)等先进新技术,加快口岸(场站)查验设施、装卸设备、物流仓储等智能化改造升级,全面推进口岸相关单位信息化、无纸化、智能化建设。整合优化口岸查验监管信息系统,加快建设“智慧海关”“智慧边检”,推进各口岸(场站)间信息互通共享,促进多式联运、口岸(场站)联动和区域合作。在集装箱干线港推进基于区块链的集装箱电子放货平台应用。探索实施跨境全程物流可视化,促进实体口岸与数字口岸有机融合。
11﹒深化中国(安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推动口岸和国际贸易相关业务通过“单一窗口”办理,除保密等特殊情况外,进出口环节监管证件及检验检疫证书等原则上通过“单一窗口”一口受理、一窗通办。对接银行、保险、征信、支付等机构,推行“外贸+金融”服务模式,提供更加便利的融资担保、保险理赔、支付结算等服务。依托“单一窗口”打通航空、铁路、港航、公路、邮政等各类口岸通关物流节点,实现多种交通工具相互衔接、转运,多个口岸业务联动,各相关主体之间信息互通和协同作业,为企业提供全程“一站式”通关物流信息服务。推动落实长三角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合作共建工作方案、技术方案,实现部门间、区域间通关数据互换、口岸物流信息对接、企业信用信息互认、监管执法信息共享。
(五)口岸经济培育提升行动。统筹规划建设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等各类口岸经济开放平台,培育壮大口岸经济主导产业,构建“口岸+通道+产业”点、线、面三位一体发展模式,为开放型经济增添新动能。
12﹒推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扩能增效。推动各综合保税区在全国综合保税区发展绩效评估中争先进位,在当地外贸中贡献度逐年提升。合肥经开区综合保税区重点打造加工制造、研发设计、检测维修中心,合肥、马鞍山综合保税区重点打造加工制造中心,芜湖综合保税区重点打造物流分拨、检测维修中心,安庆综合保税区重点打造物流分拨中心。推动各综合保税区与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联动创新区,实现政策协同共享。力争蚌埠、合肥空港、铜陵、宣城综合保税区和合肥陆港、芜湖空港、淮北、阜阳、滁州(皖东)、舒城保税物流中心(B型)等获批建设。推动皖江江南保税物流中心(B型)建成验收。充分发挥现有进境指定监管场地(口岸)平台作用,加快打造物流、货物集散枢纽,推动安庆汽车整车进口口岸做大整车进口规模,推动合肥空港药品进口口岸等一批进境指定监管场地(口岸)获批建设。
13﹒加快临港临空临铁产业发展。加强口岸(场站)配套产业园区建设,推动形成“口岸(场站)+园区+产业+特色服务”的多元发展格局。引导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商贸市场向口岸(场站)及周边布局,完善区域分拨及配送、国际物流服务、国际快件集散、供应链服务等物流产业体系,促进电子信息、装备、药品、农副食品、纺织服装、国际商贸等外贸主体向口岸(场站)聚集。提升口岸(场站)经营主体发展能级,支持水运、航空口岸和铁路场站经营主体拓展经营服务范围,打造形成集“口岸(场站)运营+通道运营+市场运营+服务管理”综合性口岸(场站)运营主体。
14﹒大力开展口岸经济“双招双引”。依据区域产业定位和特色,持续推进临港临空临铁区域和各综合保税区、保税物流中心等开展专业招商、精准招商和产业链招商,重点招引体量大、质量高、产业带动强、绿色环保的项目入区落地,加快培育主导产业和优势企业,促进口岸经济特色发展、集聚发展。加强口岸物流主体培育,强化与基地货运企业深度合作,加大对知名国际船代、货代和主营国际水运、航空及铁运物流企业的招引力度,将临港临空临铁区域和各综合保税区、保税物流中心等打造成为发展新产业、培育新业态、释放新动能的重要载体。
15﹒加快提升口岸综合服务能力。强化外贸综合服务能力建设,引入和培育第三方中介服务平台,提供口岸货代、报关、物流、金融等领域的个性化监管和定制化服务。创新物流组织模式,通过开行定制班列,完善拼箱、包舱等方式,提供针对性强的供应链物流方案,延伸邮包、冷链、商品预包装、运贸一体化等增值业务功能,加强在商品交割、贸易结算、融资担保、运输保险等方面的服务创新。提升金融服务口岸经济能力,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开展押汇等融资模式创新,降低企业成本。
(六)口岸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以营商环境评价为抓手,深化机制改革、流程再造、运行模式创新,打造一流口岸营商环境。
16﹒优化口岸通关作业流程。向社会公开港口、机场、铁路场站调货、移位、装卸等物流作业时限及流程,为市场主体提供相对合理稳定的通关预期。对抵达海关监管作业场所且完整提交相关信息的RCEP原产易腐货物和快件,在满足必要条件下实行6小时内放行的便利措施。实施“主动披露”制度,实施报关差错容错机制;提升“提前申报”“两步申报”比例,推广芜湖—上海“江海一港通联动接卸”监管模式至省内符合条件的水运口岸。推进进口货物“离港确认”“船边直提”和出口货物“抵港直装”试点工作,推广关税保证保险、一保多用、自报自缴、汇总征税和电子支付,不断提升企业通关便利化水平。优化旅客出入境通关流程,推行“海关+安检、边检+安检、一次过检”监管模式改革。
17﹒降低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认真落实国家及省各项助企纾困优惠政策,降低企业成本。落实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公示制度,公开口岸经营服务主体收费目录清单并动态更新,提升口岸收费透明度。建立市场监管、发展改革、商务、交通运输等部门参加的收费监督机制,依法查处进出口环节存在的违法违规收费行为,依法调查处理口岸经营活动中的涉嫌垄断行为,加大对进出口中介环节治理力度,降低跨境贸易合规成本。
18﹒开展口岸(场站)营商环境评价。深化口岸领域“放管服”改革,深入实施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完善口岸营商环境评价办法,完善口岸城市、非口岸城市优化跨境贸易营商环境分析评议指标体系,对各市组织开展口岸(场站)营商环境评价,广泛征求航空公司、航运企业、外贸公司、旅行社和群众意见建议,强化评价结果运用,推动各市不断优化口岸(场站)营商环境。
关键词: 安徽出台口岸建设发展行动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