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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26日消息:日前,香港特区运输及物流局就完善飞机租赁税务优惠制度的建议展开业界咨询。
特区政府于2017年推出飞机租赁税务优惠制度,在香港为全球飞机出租商提供媲美其他地方的利得税优惠。此后,不少内地及海外主要业者陆续在香港设立附属公司或营运机构。
鉴于过去数年迅速的市场变化,并考虑到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经合组织)就侵蚀税基及转移利润的行为而牵头推动的国际税务改革(一般称为“BEPS 2.0”),特区政府计划推出一系列措施完善飞机租赁税务优惠制度,以加强香港的竞争力。特区政府提出的建议归纳如下:
(一)容许就购置飞机的开支扣税;
(二)扩阔租约种类及飞机租赁活动涵盖的范围;
(三)就购置飞机而借贷所产生的利息支出予扣除;
(四)为符合经合组织的规定订明门槛要求;以及
(五)列明使用被动信托出租飞机的租赁模式。
上述建议的详情载于咨询文件(www.tlb.gov.hk/tc/publications/transport/consultation/air02/index.html)。特区政府将透过书面或会面形式,邀请飞机出租商、飞机租赁管理商、会计、金融及法律等与飞机租赁相关界别的专业人士,以及相关业界组织,就建议措施提供意见。欢迎各持份者于2022年12月19日或之前以电邮(aircraftleasing2022@tlb.gov.hk)、传真(2524 9397)或邮递(香港添马添美道二号政府总部东翼二十一楼)的方式向运输及物流局提交书面意见。